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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非常令人不安的事實是,對于品牌或做品牌的認知,一百多年來幾乎沒什么進步,很多幾十年前的品牌理論,至今依然在用,如公司初創時做LOGO或VI(視覺識別系統),如產品進入市場要提煉USP(獨特的銷售主張),如定位今天依然是中國最主流的營銷理論,如廣告公司言必稱IMC(整合營銷傳播),如顧客體驗至上,如品牌社群等等。不僅如此,更令人噴飯的是,怎么做品牌各有看法倒也罷了,對于「什么是品牌」這一根本性的問題,一百多年來也沒一個確切的答案。
每個做品牌或營銷的人,都在試圖給出一個品牌的終極定義。史上那么多品牌大師,無一人給出令人信服的結論,有的甚至觀點打架。
歐洲品牌學派主張品牌是「產品+產品之外的附加值」,
而美國品牌學派則認為「品牌就是產品之外的附加值」。
這有點像哲學。哲學不是科學,兩千多年來出了很多大哲學家,但一直沒搞懂哲學到底是什么。數學家、物理學家從來不會在「啥是數學」、「啥是物理學」這種問題上糾纏不清。哲學一直沒有一個準確定義,有多少哲學家就有多少種關于哲學的定義,而且相互之間從來沒有達成過起碼的共識。
英國哲學家霍布斯說,哲學就是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場。荒唐的是,這可能是最接近哲學本質的定義了。
發現了嗎,品牌也一樣。有多少個品牌大師、營銷大師就有多少種關于品牌的定義,就有多少種關于如何做品牌的觀點,而且喜歡說對方是錯的。
2015年,94歲的著名營銷學者列維在美國西北大學演講,說到他相信「品牌化是營銷的中心概念」,這時他的好朋友、現代營銷學之父科特勒站起來反駁說,他不同意,他相信營銷本身是中心概念,品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廣告大師霍普金斯寫了一本書叫《科學的廣告》。另一個廣告大師伯恩巴克說,決不要相信廣告是科學。
這也算是品牌史上的名場面了。
據《美國商業周刊》統計,全球百強品牌榜中,有30%的品牌創立于1900年以前,那時沒有任何品牌理論,全憑老板們自己亂打一氣,摸著石頭過河。但居然也成了。今天很多品牌初創時也是一頓王八拳打死老師傅,所以別迷信啥品牌理論,把生意邏輯捋順比啥品牌理論都強。
一、品牌識別時代(19世紀中后期)
「我們不一樣」
英語品牌一詞(brand)源于古斯堪的納維亞語「brandr」,就是火燒的烙印的意思,為了識別自家養的羊,就在羊身上打個烙印。這就是品牌的原始動機,在市場上把自己和別家的產品區別開來。品牌進入商業應用,也是從識別開始。西方一般認為始于19世紀,如寶潔開始在產品紙箱上做簡單的標識。
但如考慮中國老字號,就更久遠了。宋代「濟南劉家功夫針」印刷廣告銅版,是現存世界上最早的廣告實物。至今八九百年了。有品牌名字「濟南劉家功夫針」,有品牌LOGO「白兔搗藥」,有核心賣點「收買上等鋼條,造功夫細針,不誤宅院使用」,有促銷文案「轉賣興販,別有加饒」。

濟南劉家功夫針廣告,圖源網絡
1851年,寶潔在辛辛那提生產蠟燭,在運送給密西西比河沿岸城市的銷售商之時,碼頭工人會隨手在產品紙箱上標一個星形,銷售商居然把這看成質量的象征,一旦沒有星形,咱就不買。于是寶潔只好在所有蠟燭產品包裝上都標一個正式的星形標簽。這個標簽讓寶潔擁有了早期的死忠粉。19世紀70年代末,桂格燕麥片推出了「桂格人」(the Quaker man)的形象,在包裝、廣告、品牌中廣泛使用。這是首次品牌擬人化創新。

桂格人形象,圖源網絡
1882年,又是寶潔,推出了象牙(lvory)肥皂,是最早投放全國性廣告的品牌。這種以品牌廣告開啟全國市場的模式,引得一眾品牌紛紛效仿。

象牙肥皂早期廣告,圖源網絡
1898年,美國Uneeda餅干總裁為品牌創造了一個淘氣男孩的符號,這是第一個以品牌標識在全國推出的品牌。
品牌是非常脆弱的,標識太容易被模仿了,為了保護品牌于是又興起了注冊商標。1876年英國貝司釀酒廠申請的紅色三角形標志,是英國政府批準的第一個注冊商標。
一旦品牌有了影響力,有利可圖,就難免有仿冒者,甚至進入21世紀后,中國依然有康帥傅、周住牌等山寨品牌橫行。
把品牌識別做到極致的是可口可樂,在1915年,可口可樂采用女性身體比例和曲線設計的「一步裙瓶」,達到了「引起女人們嫉妒」的完美,人們僅憑瓶子的碎片就能識別這是可口可樂。品牌為瓶形申請了專利。

可口可樂瓶形設計,圖源網絡
直到1958年,美國人戈登·利平科特才提出術語「公司識別」(Corporate Identity)。隨后在日本和中國臺灣掀起了做公司識別系統(CIS)的高潮,又包括BI(行為識別)、MI(理念識別)、VI(視覺識別),其中VI直到如今依然是很多咨詢公司、廣告公司的業務法寶。
二、品牌形象時代(20世紀50年代)
「做品牌就是打廣告」
20世紀出了很多品牌實戰大師,先后表達了對品牌的不同看法。
廣告教父奧格威說,品牌是產品各種屬性的無形之和,包括其名稱、包裝、價格、歷史、聲譽,以及它的廣告表現。
李奧貝納說,品牌符號即品牌身份所產生的某種心理圖像。
定位論創立者之一里斯說,品牌是植入在潛在顧客頭腦中的一個獨特的想法或概念。
奧格威又說,做廣告是為了銷售產品,否則就不做廣告。奧格威還說,每一次廣告都是對品牌個性的長期投資。
霍普金斯說,廣告的唯一目的就是銷售產品。
羅瑟·雷斯提出USP理論,要求給消費者一個「獨特的銷售主張」( 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)。
這一時期,營銷就是推銷,做品牌就是為了促銷,做品牌就是打廣告。
1864年創立的智威湯遜是第一家全球廣告公司,它擅長寫廣告語,曾為聯合利華服務超過100年。最早的「美麗明星使用的香皂」就是它為聯合利華的力士香皂寫的。后來玩具反斗城的「我不想長大」(I don’t wanna grow up),戴比爾斯「鉆石恒久遠,一顆永流傳」(A diamond is forever),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廣告語。
那是一個廣告狂人輩出的時代。
英國和美國是廣告意識覺醒最早的國家,這跟其發達的市場經濟有關。廣告是搶占市場的有力武器。所以兩個國家各有一個「現代廣告之父」。在英國是ba雷特,而在美國的拉斯克名氣更大。
拉斯克從文案做起,他領導的羅德廣告是當時世界最大的廣告公司。他從小喜歡新聞,認為廣告即新聞。后來他頓悟了,認為「廣告是紙上推銷員」。他首創了對文案人員的專業訓練,強調推銷是每一個文案的準則。
拉斯克還首創在電視連續劇里插播廣告,早期很多投廣告的是肥皂品牌,這也是「肥皂劇」的由來。時至今日,廣告公司的主力業務依然是拍TVC,只不過投放渠道變成了電梯或視頻平臺。所以廣告人的生命是一塊肥皂給的。
另一個大名鼎鼎的文案霍普金斯曾在拉斯克手下打工,他寫出了《科學的廣告》,實現廣告從盲目的經驗向科學邁進。不過廣告是科學還是藝術爭了幾十年也沒定論。
霍普金斯認為自己保守而謹小慎微,廣告要建立在固定的準則上并且按照基本原則去做。
另一幫廣告狂人不這么看,他們認為廣告的中心是創意,是創作異想天開的廣告。
50年代,有一個廣告天才發明了將文案與美術合一的團隊,這打破了霍普金斯等人確立的以文案掛帥的傳統,他的廣告公司成為全球廣告創意的老大。1959年,他為甲殼蟲創作的系列廣告「想想還是小的好」(Think small),成為一個時代的經典。
他就是伯恩巴克。

創意革命三大旗手:伯恩巴克、李奧貝納、奧格威(從左至右),圖源網絡
????直到今天,不管是傳統4A,還是創意熱店,或者新銳的專注某一平臺做傳播的公司,不管宣稱自己的模式有多超前有多先進,一看人員構架,都是用的上世紀50年代伯恩巴克「文案+美術」的模式,可能還有一個阿康。
這一時期,伯恩巴克、奧格威、李奧貝納推動了浩浩蕩蕩、影響深遠的廣告創意革命,引發了無數廣告人對創意的狂熱追求。在房價已經翻了十倍的一線城市,廣告人的薪資跟20年前沒什么區別,對年輕人的吸引力也就只有創意了。
創意革命提出「Big idea」的概念,到今天依然被廣告人經常掛在嘴邊。
奧格威說,廣告是為建立品牌的長斯投資。注意,奧格威進步了,他早期說廣告是為了銷售。奧格威在談到「為什么廣告是必不可少的?」這個問題時,講了這樣一個小故事:
鱈魚下蛋千萬個,
母雞下蛋只一個。
鱈魚從不咯咯咯,
告訴你它做了什么——
所以我們瞧不起鱈魚,
卻褒獎母雞。
這個故事只想告訴你,
廣告是值得做的。
1955年,美國學者加德納和列維發表《產品與品牌》一文。他們分析了產品和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不同,其關鍵是提出了品牌的形象和符號對于消費者的特殊意義,將產品和品牌從理論概念上區分開來。
這篇文章讓奧格威大為激賞,他在美國廣告協會年會上發表「形象與品牌」的演講,大聲疾呼將品牌形象應用于廣告實戰中。
他為哈撒韋襯衫?創作的「戴眼罩的男人」,為勞斯萊斯寫的「在時速六十英里時,這輛勞斯萊斯車內最大的噪聲,來自它的電子鐘」名噪一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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